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WU ZHONG SHI HONG SI P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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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扎实有效开展“法治护成长 携手向未来”活动,进一步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的法律意识与社会责任感,预防和减少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风险,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红寺堡区司法局为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宣传及专题辅导。
活动中,检察官以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为突破口,通过释法说理,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定位及如何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强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要在社区矫正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鼓励他们要放下心理包袱,提高改造积极性。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从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犯罪及亲子关系等方面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监护人进行法治教育,增强了监护人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之间的沟通、交流,帮助其建立、营造温馨健康的家庭环境。
通过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疏导后,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逐渐消除顾虑、打开心结,纷纷表示会认真改造,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其监护人也表示会全面履行监护、管教职责,督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遵守法律规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活动后,检察官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册。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际管理中遇到的难点、如何探索个性化帮教、推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等问题与各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此次活动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再次发生、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有效提升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矫正意识,强化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下一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凝聚检司合力,能动履职,积极推动红寺堡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